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
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6 号)核准,本公司已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41,489,989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1.26 元,募集资金总额 467,177,276.1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61,930,587.47 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9]29704 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完
毕,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该制度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经公司八届
二十四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浙江英特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羊坝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教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并结合实际情况,在以下银行开设专户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滨江支行(注 631231016
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 1202020129900351893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支行(注 1202021019900075376
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教路支行 571900068610603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教路支行 571900088810401
注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滨江支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管辖分支机构; 注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管辖分支 机构。
三、2019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控
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结息款合
计人民币 134,306.95 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规定
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提前通知了保荐代表人。
本报告期内,公司办理完毕上述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
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4 日发布的 2019-
064 号公告:《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7,177,276.14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 467,177,276.1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467,177,276.1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额
承诺投资项目和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可行性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入金额(2)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注 效益 是否发生重
=(2)/(1) 态日期 1) 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61,930,587.47 461,930,587.47 461,930,587.47 461,930,587.47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支付中介费用 否 5,246,688.67 5,246,688.67 5,246,688.67 5,246,688.67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467,177,276.14 467,177,276.14 467,177,276.14 467,177,276.14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不适用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