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配股说明书
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冀东水泥
公司全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401
法定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新区林荫路 每股面值:1.00元
配售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配股数量:12000万股
配售比例:每10股配3股 配售价格:每股5.00元人民币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与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 所配售的股票的价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绪言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三.本次配售方案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配股价格:5.00元
发起人股及募集法人股配股权转让费:0.10元每股
配售股份数量:12000万股
2.配股比例:每10股配3股。
发起人股股东共计可配售股份:9865.275万股;
募集法人股股东共计可配售股份:95.571万股;
内部职工股股东共计可配售股份:239.154万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共计可配售股份:1800万股;
发起人股股东承诺以现金认购500万股,其余9365.275万股配股权向社会公众股东转让,募集法人股股东承诺以现金认购5.38万股,余下的90.191万股配股权向社会公众股股东转让,则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15.7591的比例受让转配股,每股转让费为0.10元。
3.本次配股方式:股东凭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按10:3的比例 认购。
4.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如本次配股获全额认购,预计本次可募集的资金总额为60000万元,扣除本次配股的承销费及有关费用后, 预计本公司实际可募得配股资金约59000万元。
5.时间安排:
股权登记日:1997年7月21日
除权基准日:1997年7月22日
6.发起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出让配股权的承诺:
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唯一发起人,也是唯一 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32884.25万股,应配9865.275万股,该公司已承 诺以现金认购应配股份中的500万股,其余9365.275万股配股权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转配股的国家有关部门作出新的规定之前,暂不上 市流通。
7.本次配股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数量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1元
股份类别 配股前 比例(%) 本次配股增加 配股后 比例(%)
一.尚水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32884.25 82.21 500 33384.25 64.20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32884.25 82.21 500 33384.25 64.20
2.募集法人股 318.57 0.8 5.38 323.95 0.62
3.内部职工股 797.18 1.99 239.154 1036.334 1.99
4.转配股 9455.466 9455.466 18.18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34000 85 10200 44200 85
二.已流通股份
1.社会公众股 6000 15 1800 7800 15
已流通股份合计6000 15 1800 7800 15
三.股份总数 40000 100 12000 52000 100
四.配股认购办法
1.配股缴款时间:
起止日期为1997年7月24日至1997年8月6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2)发起人股股东、募集法人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在本公司证券 部办理缴款手续。
3.缴款方式:
1)在股权登记日1997年7月21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冀东水泥"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 权,配股不足一股部分不予派发,简称"冀水泥A1",化码"8401",认购配股价格为5.00元。
社会公众股东可按10:15.7591的比例获得发起人股股东和募集法人股股东转让的配股权,简称"冀水泥A2",代码"3401",认购价格为5.10元 。
在缴款期内,配股权持有者可直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 各托管证券商处申报认购与股,可多次申报认购,每个申报人申请认的配股总数最多不得超过其可配股数量。若投资者在1997年7月22日至1997 年8月6日办理了"冀东水泥"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商处认购配股。
2)发起人股股东、募集法人股股东及内部职工股股东缴款按本公司 指定的方式办理。
4.逾期未被认购股份处理办法: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由承销团包销。
逾期未被认购的内部职工股配股,由承销团包销。
社会公众股受让转配部分,承销团包销2700万股,其余部分由承销团代码。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开始日:
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即1800万股)的上市交易,于配股结束,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后,另行公告。
2.在国家作出新的规定前,本次配股发起人股和募集法人股配股认 购部分、本次发起人股和募集法人股转配部分暂不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的上市交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配股认购产后的零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1.项目简介:
1)投资第条生产线配套未完工程及支付工程款、设备款。
2)公司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
4)偿还建设第二条生产线发生的银行贷款
2.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
投资时间表、效益产生时间及投资回收期
项 目 投资额 投资时间 效益产生时 投资回期
(万元) (年) 间(年) 收(年)
第二条生产线扩建工程 132876.51 1994-1997 1998 8.6
1997年度技改项目(37项) 1900 1997 1998 --
注:第二条生产线扩建工程投资总额为132876.5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 入为36950万元。
4.本次本股所募集的资金将优先用于投资第二条生产线配套未完工程及去付应付工程款、设备款,其次用于投资1997年度技改工程项目,剩 下的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之后,用于偿还建设第二条生产线发生的银行 贷款。
5.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七.风险因素及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配股时,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2.行业风险;3.市场风险;4.政策性风险;5.股市风险
八.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配股说明书签署日期:1997年6月26日
董事长签名:杜金弘
九.咨询办法
投资者在阅读本说明书后如有疑问,可向本公司或本次配股之主承 销商咨询:
本公司:0315-3244005
联系人:吴志国 杨洪军
主承销商:025-4403818-1110
联系人:曾文胜
十.附录
十一.备查文件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