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04-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
120号文核准,《配股说明书》已于2004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配股说明书摘要》同时在《证券时报》上进
行了公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公司分别于2004年1月29日、2004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现第三
次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售比例和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配股以公司2001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881,785,550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264,535,665股。其中国家股可配数量
为181,774,950股,募集法人股可配数量为1,775,651股,社会公众股可配数量为
80,985,064股。国家股全部放弃本次配股权,该方案已经河北省财政厅冀财企[2002]24
号文件《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配股有关问题的批复》批
准。募集法人股的配股权保留至配股缴款结束日,若到配股缴款结束日未认购,视同自
动放弃。社会公众股股东自愿认购,余股由承销团包销。
2、配售价格:4.61元/股。
3、配售对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
4、股权登记日:2004年2月3日(星期二)。
除权基准日:2004年2月4日(星期三)。
5、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缴款起始日为2004年2月4日(星期三),截止日为2004年2月17日(星期二)。
法人股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逾期不缴款的,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6、缴款地点与缴款方式:
在缴款期内,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效证件在股票托管券商处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法人股股东持有效证件直接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冀东A1配"(配股代码"080401")买入单,
认购价格4.61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乘以配售比
例(每10股配3股)。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由承销团按承销协议包销。
7、本次配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获配股份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Ο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