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提示性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0年增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石家庄特派员办事处“证监石办字[2000]13号”文件初审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81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00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配股说明书》,现就该配股说明书所载之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配售发行股票:
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可配数量:2,443,204,836股
实配数量:68,226,029股
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4.00元
2、配股比例及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以1998年12月31日总股本81,440.16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本次共可配售发行6,822.6029万股普通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500万股,向法人股股东配售92.9826万股,向法人股转配股股东配售1,458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4,771.6203万股。
3、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分别为:2000年7月28日和2000年7月31日。
4、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00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4日止(期内交易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5、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和转配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国家股、法人股、高管股配股部分的缴款手续到公司财务部办理。
6、缴款办法:
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冀东水泥”社会公众股股东和转配股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直接认购。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时,填写“冀东A1配”,配股交易代码为“8401”。转配股股东认购配股时,填写“冀东A2配”,配股交易代码“3401”。配股比例每10股配3股,配股价为4元/股。不足一股的零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凡在7月31日至8月14日期间办理转托管的股东,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配。
国家股、法人股、高管股配股部分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每股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元。
7、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处理办法: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余额由承销团负责包销;逾期未被认购的法人股配股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股权;逾期未被认购的转配股配股余额由承销团负责包销。
8、本次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2000年7月14日《证券时报》刊登的本公司2000年配股说明书。
9、咨询:
(1)、本公司证券部
电话:(0315)3244005
联系人:张士江、吴志国
(2)、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电话:0755-2083692
联系人:宋立民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