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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2

国际实业: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国际实业          证券代码:000159              编号:2022-82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国际实业”)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动能”、“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出售上市公司持有的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基金”、“标的公司”)40%股权。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2021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标的在股权质押解除后,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收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确认通知书》,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万家基金股权。

  二、本次交易实施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本次交易相关方根据其已经签署的协议及/或出具的承诺在履行条件成就时履行相关义务,以及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均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各方可以依法实施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交易对方已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交易款 76,000 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将于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3、2022 年 4 月 19 日,国际实业收到万家基金转交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95 号),核准国际实业将持有的万家基金 40%股权转让给山东新动能,因受疫情影响,工商变更工作延后完成。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4、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和承诺均已履行或尚在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的情形;

  5、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6、重组报告书披露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期间,上市公司因控股权变更导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存在直接关系,相关人员变更已经履行必要的程序,任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除上述变更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更的情形;

  7、在交易各方按照相关协议和承诺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对本次交易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1.本次交易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生
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交易已经具备实施条件;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经过户/交付,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已按协议约定完成部分支付,交易各方对本次资产出售已经或正在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3.除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延迟标的资产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外,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与上市公司的披露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

  4.上市公司人员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6.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7.在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或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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