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08-76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让霍尔果斯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霍尔果斯口岸管理委员会将对霍尔果斯口岸进行整体规划,霍尔果斯口岸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出征收本公司拥有的霍尔果斯口岸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经协商,公司与霍尔果斯口岸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署了《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本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
一、交易标的介绍
本次出售的资产为三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土地总面积为149,632.9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霍尔果斯口岸东风路至建设路,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霍国用[2002]字148号,土地面积27048.5平方米;
2、霍尔果斯口岸建设路,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霍国用[2002]字149号,土地面积68048.7平方米;
3、霍尔果斯口岸亚欧路,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霍国用[2002]字150号,土地面积54535.7平方米。
2002年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抵债方式,将上述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至本公司名下,评估价值为4,172.42万元。上述资产已依法足额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并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
二、交易对方情况
受让方霍尔果斯口岸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是霍尔果斯口岸管理委员会下属的事业单位,位于霍尔果斯欧亚路,单位负责人仝照明,主要业务为土地交易、储备,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明确了土地收购的范围、面积、土地证号。
2、明确了收购补偿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权及地上附着物进行收购补偿,补偿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3、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补偿款2500万元,剩余2500万元于2009年2月28日前支付,逾期每天按合同金额的0.3‰交纳滞纳金。
4、首批收购款支付后,交付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剩余收购补偿支付完毕交付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房屋产证。
四、本次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本次出售资产所获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煤焦化产业,本次出售资产预计可增加当期利润1580万元。
五、本次出让资产的批准程序
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决策授权体系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议事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国际实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