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0-062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缓收购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 51%
股权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收购事项概述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成都川能锂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川能锂能基金”)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受让川能锂能基金持有的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鼎盛锂业”)
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
<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 号)。
二、暂缓收购行为的说明
自意向协议签署以来,公司与相关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亦就本次收购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考虑到鼎盛锂业目前盈利情况对公司业绩不能产生正向影响,且《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约定的十二个月
有效期将至,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慎研究,决定暂缓收购川能锂能基金持有的鼎盛锂业 51%股权,意向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
同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四川能投来函表示,四川能投拟通过协调川能锂能基金以基金清算方式直接分配,使公司直接持有鼎盛锂业股权。基金清算后,预计四川能投持股 21.42%、公司持股 25.5%、四川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4.08%,最终持股情况还需以基金清算结果为准。同时,四川能投承诺在鼎盛锂业业绩达到上市公司有关要求后,将所持股份转让至公司。基金清算事项及相关各方还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决策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本次暂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川能锂能基金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尚未签署任何正式协议。
本次董事会做出的暂缓收购川能锂能基金持有的鼎盛锂业51%股权决定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各方均无需对相关事项的终止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待锂盐市场回暖且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改善等条件成熟稳定后,公司将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保证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择机与相关方协商收购事宜。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