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0-2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上午 9:00 在
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7 人,实到 7 人。会议由段先念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按会议议程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28)。
二、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全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 8,202,506,4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460,751,924.50 元。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0)。
五、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六、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公司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与各主要关联方预计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性交易总额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2)。
七、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关
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4)。
八、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2021 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2021 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75 亿元(包括银行、信托、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
九、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2021 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2021 年度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400 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 2020-2021 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公告》(2020-33)。
十、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 2020-2021 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 2020-2021 年度为参控股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877.82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参股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亦可对新成立、新收购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2021 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9)。
十一、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2021 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2021 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62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06%。对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2020-2021 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0)。
十二、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2021 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2021 年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
具体情况详见《关于 2020-2021 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1)。
十三、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情
况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5)。
十四、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 2019 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39)。
十七、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0-36)。
十八、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
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并决定将该议案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37)。
二十、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华
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及保理框架协议》。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8)。
其中,第六、九、二十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段先念、姚军、王晓雯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第一、二、三、四、六、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等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公司 2020年投资计划的报告》、《关于确定公司 2020 年经营考核指标的报告》、《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