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说明
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理财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理财产品名称 金额 期限 投资收益 资金来源
(万元) (天) (元)
上海银行股份有 上海银行“稳进”2 号第
限公司深圳分行 SD22001M029A 期结构性存款产 5,000.00 35 171,879.03自有资金
品
恒生银行(中国)恒生银行“恒汇盈”系列保本 5,000.00 32 155,141.51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投资产品 OMVR01
上海银行股份有 上海银行“稳进”2 号第
限公司深圳分行 SD22001M056A 期结构性存款产 10,000.00 35 289,480.49自有资金
品
合计 20,000.00 - 616,501.03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滚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累计20,000万元, 实
现收益616,501.03元,逾期未收回的投资理财本金和收益累计0元。
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1、2020 年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资金使用
情况的监督、风险控制等合法合规,能有效防范风险。
2、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用于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购买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行为合法
合规、内控程序健全,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没有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