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7—005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鹏源电子70%股权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23日(周一)开市起复牌。郑重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提示
1、本次收购深圳市鹏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源电子”或“标的公司”)70%股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已与鹏源电子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交易相关文件。
3、鹏源电子是一家专业为新型能源产品提供核心电子元器件及技术方案的代理商,在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通讯电源、电力电源、工业变频、风能、光伏等领域,为客户提供高效、经济、成熟、领先的一站式服务,是电力电子、新能源行业首选的供应商。基于对鹏源电子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的看好,以及其业务与深圳华强现有业务具备较强的协同发展效应,公司决定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鹏源电子70%股权,从而对其形成控股。
4、本次交易价格经双方谈判获得,以鹏源电子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的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参考,并综合考虑鹏源电子财务和业务状况及发展前景、未来盈利能力、与公司业务协同性等各项因素确定。
5、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对审计结果及由此产生的相关协议文件补充/调整等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强”、“公司”)为持续加强在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布局,掌握更多行业上、下游客户资源,公司与鹏源电子股东就收购鹏源电子70%股权事项达成共识。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鹏源电子进行了尽职调查,基于对鹏源电子作为国内领先的新能源领域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行业地位的认可,对鹏源电子发展前景和未来盈利能力的判断,以及考虑到鹏源电子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发展协同性,并以鹏源电子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参考,经公司与鹏源电子的股东协商谈判,鹏源电子70%股权的价格暂定为人民币61,600万元(涉及相关税负由交易各方自行承担)。61,600万元为最高交易价格,向下调价机制详见本公告第五部分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鹏源电子致力于为电力电子、新能源汽车等行业提供核心电子元器件、应用方案及技术服务,与世界知名品牌IXYS、WOLFSPEED、TAMURA、PAYTON、YM-TECH、HJC等有着长期稳定的代理合作关系,是IXYS、WOLFSPEED全球最大的代理商。鹏源电子具有超过1500家客户基础,客户中包括100多家内地、香港及海外上市公司,其服务的客户包括比亚迪、阳光电源、科士达、特锐德、汇川技术、科华恒盛、迈瑞医疗、中车时代电气等。主要为客户提供包括各类IGBTs、MOSFET、快速二极管、整流桥、可控硅、控制 IC,及新型碳化硅、氮化镓材料功率半导体元器件。鹏源电子代理的产品应用在各种能源管理解决方案中,无论是输配电、风能、光伏、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领域,还是在通讯电源、电力电源、变频器、智能制造设备等工业产品领域,都为功率变换的各个环节提供了关键的电子元器件。同时,鹏源电子能提供准确、高效、经济的元器件解决方案,使客户的设计处于业界前沿,有效地减少了设计工程师挑选元器件的时间,缩短了开发周期。
鹏源电子在北京、上海、香港和台北设立了分支机构,拥有完善的销售网络和服务团队。10 多年来,鹏源电子在其所服务的行业的每个发展阶段,都及时为业界引进了最先进的电子元器件方案,成为了国内电力电子、新能源行业首选的供应商。
本次收购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1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index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2017-004)。本次收购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目前,根据鹏源电子的经营情况,预计其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146.37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为97,967.9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初步测算,未经审计,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等交易相关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履行披露义务。
二、鹏源电子的基本情况
1、鹏源电子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鹏源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侨福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阮胜超
注册资本:11,7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电源产品与设备的开发及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鹏源电子原股东基本情况
投资方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阮胜超 5,007.00 42.7949%
2 阮胜一 3,126.00 26.7179%
3 黄育儒 2,682.00 22.9231%
4 黄和见 300.00 2.5641%
5 深圳市智嘉投资合伙 585.00 5.00%
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11,700 100%
(1)阮胜超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20001970********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天湖新村五幢403房
(2)阮胜一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20001973********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天湖新村五幢403房
(3)黄育儒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1111970********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15号时代华庭2栋26C
(4)黄和见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14231970********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守珍街93号
(5)深圳市智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新闻路57号侨福大厦4D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育儒
有限合伙人:阮胜一
主体类型: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6年12月19日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
咨询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鹏源电子原股东与深圳华强的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入股后鹏源电子的股东情况
投资方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阮胜超 1,354.00 11.5727%
2 阮胜一 845.00 7.2222%
3 黄育儒 726.00 6.2051%
4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8,190.00 70.0000%
5 深圳市智嘉投资合伙企业 585.00 5.0000%
(有限合伙)
合 计 11,700 100%
三、鹏源电子财务数据
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8-31(经审计) 2015-12-31(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5,830,229.00 366,329,022.41
负债总额 242,346,961.88 182,577,111.36
应收账款总额 193,767,402.50 145,189,694.17
净资产合计 203,483,267.12 183,751,911.05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97,575,068.36 180,037,329.52
2016年1-8月(经审计) 2015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632,092,503.66 743,726,511.12
营业利润 54,811,938.44 34,488,944.72
净利润合计 43,714,142.22 27,763,745.25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2,460,524.99 26,733,794.64
2、简要分析
2015年12月31日、2016年8月31日,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4,518.97万元、19,376.74万元,分别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63%、43.46%,该项指标优于同类业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
此外,标的公司应收账款的账期为90天左右,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的账期普遍为60-120天左右。而且,公司应收账款含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例如比亚迪等优质客户,均为正常的应收款,不存在逾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