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4—035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2%的长春华强吉佳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强吉佳”)成立近三年多来,项目推进速度
缓慢、获取项目的前景不明朗,公司决定退出该项目的运营,拟将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进行转让,回收资金。
3、本次交易采取账面净资产与评估价值孰高的定价原则,以账面净资产为定价依据,确认华强吉佳72%股权的转让价格为3,322.29万元。
4、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我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世界发展”)持有华强吉佳72%的股权。华强吉佳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及房屋出租等。鉴于华强吉佳成立时间较长且一直无实际经营,项目推进速度缓慢,能否最终获得项目的前景不明朗且无时间表。经公司董事会研究,于2014年11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持有的华强吉佳全部72%股权转让给沈阳新城市的议案》,同意将所持华强吉佳72%股权以3,322.29万元转让给沈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新城市”)。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华”)以2014年7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的净资产4,614.29万元为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完成后,我司将不再持有华强吉佳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方沈阳新城市是我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本次转让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沈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经济开发区沈北路76-22B号
法定代表人:练斌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9日
股东情况: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100%
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100%
沈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沈阳新城市于2009年11月19日经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浦河新城分局登记注册成立,是由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业务情况:沈阳地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与销售。
财务数据:截止2013年12月31日,沈阳新城市营业收入为7.41亿元,净利润1.15亿元;2014年9月末净资产总额1.27亿元。
三、华强吉佳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华强吉佳成立于2011年9月20日,注册地为长春市,由深圳华强电子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和吉林省吉佳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其中深圳华强电子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600万元,持有72%的权益;吉林省吉佳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400万元,持有28%的权益。
华强吉佳目前的股东和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权益比例(%)
深圳华强电子世界发展有限公司 3,600 72
吉林省吉佳置业有限公司 1,400 28
2、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以上各项均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房屋出租。
3、华强吉佳自2009年成立至今一直处于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尚未获得开发项目,且能否最终获得项目的前景不明朗。
4、华强吉佳历史上未出现过股权交易情况。公司合法、独立、完整的持有华强吉佳72%股权,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标的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交易中,有优先受让权的吉林省吉佳置业有限公司已承诺放弃优先受让权。
5、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4-7-31(经审计) 2013-12-31(经审计)
资产总额 7,993.11 4,624.38
负债总额 3,378.82 2.24
应收账款总额 - -
净资产 4,614.29 4,622.14
2014年1至7月(经审 计) 2013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7.84 -158.96
净利润 -7.84 -158.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 -82.23
6、主要资产状况:截至2014年7月31日,华强吉佳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实物类资产,暨华强吉佳于 2011年取得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吉林省经济管
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经管院”)红旗校区的部分地上建筑物,该地上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全部尚未取得。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房地产名称 房地产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 建筑面积(㎡)
1 集体宿舍 长房权字第1120003680号 4,017.00
2 住宅楼 长房权字第1120003681号 866.53
华强吉佳
3 食堂大楼 长房权字第1120003682号 3,328.52
4 办公楼 长房权字第1120003683号 43,60.19
5 学生公寓 未办理 3,798.97
合计 16,371.21
注:学生公寓未过户至华强吉佳
7、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子电子世界发展将不再持有华强吉佳股权。截止目前,我公司不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四、审计情况
1、瑞华以201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瑞华审字【2014】48030120号。该审计机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与上一期(2013年12月31日)审计情况比较,华强吉佳净资产减少8万元,资产总额增加3,368.74万元,负债总额增加3,376.5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取得经管院的部分地上建筑物产权结转固定资产所致,该地上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取得。
五、评估情况
1、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正信”)以201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出具了德正信综评报字【2014】第059号《资产评估报告》,该评估机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本次评估对象为华强吉佳的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华强吉佳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及相应负债。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7月31日。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结论如下: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华强吉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2014年7月31日的评估值为:4613.09万元。其中,资产总额账面值7,993.11万元,评估值7,991.91万元,评估增值-1.20万元,增值率-0.02%;负债总额账面值3,378.82万元,评估值3,378.82万元,评估增值0.00万元,增值率0.00%;净资产账面值4,614.29万元,评估值4,613.09万元,评估增值-1.20万元,增值率-0.03%。
具体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834.58 826.39 -8.19 -0.98
非流动资产 7,158.53 7,165.52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