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62 股票简称:深圳华强 公告编号:2009-023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重组过程中有关各方的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及向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
1117号),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以下简
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有
关各方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序
号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1、 华强集团关于利润补偿的承诺:
华强集团于2009 年3 月26 日就利润补偿出具《承诺函》,
就深圳华强本次重组采用收益法或假设开发法评估的相关资
产所涉及的盈利补偿事项进行了约定,具体为:在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完成后(含当年)的3 年内,如果拟注入资产中采用收
益法和假设开发法评估的资产,包括华强发展持有的华强世界
70%股权、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华强网络95.5%股权以及“华强
广场”1~6 层商业裙楼、“华强广场”酒店、地下商业和地下停
车场(该等股权及资产以下统称“相关资产”)每年实际合计盈
利数没有达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中所预
计的当年合计收益数(预计2009 年、2010 年和2011 年相关
资产的合计收益数分别为14,614 万元、17,502 万元和18,720
万元),则华强集团将按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及评估
说明中预计的相关资产的合计收益数与实际合计盈利数之间
的差额对深圳华强进行补偿,但出现以下情况除外:
若华强发展进行内部业务调整,导致相关资产对应的某一
公司(资产)的实际盈利数未能达到预计数,但同时也导致华
强发展及其下属另一公司(资产)的实际盈利数相应增加(增
加数不少于前一公司(资产)减少数),且该增减变化总体上
并不减少华强发展的合并净利润数。
该承诺正在履行之中。
2、 华强集团关于购入资产深圳华强电子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强发展”)期间损益的承诺:
深圳华强购买的华强集团资产——华强发展,自评估基准
截止目前,华强发展的资
产交割手续已全部完成。本公
司将在2009年年报中对该期日(2008 年9 月30 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产生的收益全部
由深圳华强享有,亏损全部由华强集团承担。华强集团因本次
重组需对深圳华强承担的已约定的其他义务不变。
间损益进行确认。
该承诺正在履行之中。
3、 华强集团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保持深圳华强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
独立、业务独立。
该承诺正在履行之中。
4、 华强集团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董事
权利。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和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
联交易。在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中,保证严格遵循
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
理地进行关联交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上
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
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该承诺正在履行之中 。
5、 华强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在本公司仍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
响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
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
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
业务。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
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经营活动可能在
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本
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
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放弃可能发生同业
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
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
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该承诺正在履行之中。
6、 华强集团关于办理华强广场北地块房地产权证的承诺:
如果‘华强广场’北地块房产权证于2009 年6 月30 日前仍
未办理完毕,且对本次重组和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则由本
集团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华强广场”北地块房地产
权证已如期取得。
该承诺履行完毕。
7、 华强发展关于规范存放资金的承诺:
将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重组事项的
核准文件之前,撤销在华强集团结算中心的资金账户,并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的要求和规范存放资金和进行资金结算。
华强发展及其控股子公
司已如期撤销了其在华强集
团结算中心的资金账户,并按
照上市公司监管的要求和规
范存放资金和进行资金结算。
该承诺履行完毕。
8、 深圳华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关于规范运作的承诺:
本工会委员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社
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要
求,不涉及与工会的设立和活动宗旨不一致、可能会对工会正
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
该承诺正在履行之中。9、 华强集团关于本次重组新增的股份及原在深圳华强拥有权益
的股份作出股份锁定的承诺 :
自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所拥有权益的深圳华强股
份(包括本公司目前持有的深圳华强全部股份和本公司在深圳
华强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全部股份)。在上述限售期限届
满后,上述股份的转让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公司及华强集团已于
2009年11月24日办理完毕原
有及新增股份的锁定手续,锁
定期限为36个月,自2009年
11月25日至2012年11月25
日。
该承诺正在履行之中。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12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