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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7-10-31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07—024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交易概述
    2007年10月30日,本公司与深圳市聚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能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深圳华强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产业公司”)50%股权和方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特公司”)40%股权出售给聚能公司;转让价格为信息产业公司50%股权为22965448.18元,方特公司40%股权价格为23401591.72元。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上述两家公司的股权。
    本次交易的出让方本公司与受让方聚能公司无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股权转让,已经公司于2007年10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均投赞成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本次股权受让方深圳市聚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税务登记证号440300791716661;法定代表人黄明辉;注册地为深圳市;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数码电子产品及设备的销售与租赁;第一大股东为黄明辉,持有公司20%股权,其余股东有6名,均为自然人。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985131.8元,净资产为3984931.8元,2006年实现净利润为-15068.2元。根据该公司提供的材料及本公司核查情况,该公司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相关部门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深圳华强信息产业有限公司50%股权。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明,注册地深圳市,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无线电通讯设备、智能化及自动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网络工程、小型实用化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制造和技术服务,楼宇智能自动化系统步线安装,智能娱乐产品技术开发,提供现代化资讯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设计、施工、维修,集群通讯组网。该公司另一方股东为深圳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对于本次股权转让,该股东已放弃对该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3亿元,净资产4076.5万元。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3亿元,净利润811.91万元。
    截止2007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74亿元,净资产4593.09万元。2007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4亿元,净利润403.94万元(该组数据未经审计)。
    2、方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明,注册地深圳市,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建设旅游景区、高科技游乐项目、餐饮业、主题公园及其配套设施;数码电影设备、数码电视设备、数字音乐设备、音效设备、录音设备、高科技智能娱乐设备,高科技游乐系统设备、旅游工艺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技术开发;自有高科技智能娱乐产品、高科技游乐系统产品的租赁服务;信息咨询;工程设计;展览用品的设计、展台设计、展会策划。该公司其他方股东为深圳华强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份)、深圳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份),对于本次股权转让,其他方股东已放弃对该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经深圳博宏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397.2万元,净资产6156.69万元。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99.13万元,净利润202.38万元。
    截止2007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001.8万元,净资产5850.4万元。2007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5.85万元,净利润-309.33万元(该组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信息产业公司对应5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22965448.18元。方特公司对应4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3401591.72元。
    (2)定价情况:均以2007年9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未经审计)为准。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首期款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付清10%,第二期款于标的股权对应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0日内付清85%,第三期款于标的股权对应公司各项移交、交接手续完成之日起5日付清余下的5%。
    五、出售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出售信息产业公司和方特公司股权是公司产业整合的需要。本着调整业务结构和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公司出售相关股权,可以集中资源大力发展公司优势项目,突出主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未来发展都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4636.70万元,本次转让收益为零。
    经核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次交易的受让方有能力支付相应的股权受让款,在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下,本公司收回该笔转让款有保障。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