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与参股公司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将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的借款 3,000 万元展期至
2026 年 8 月 3 日,其中,公司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 1,200 万元,按照
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信祥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对信祥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等进行了核查,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5:30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
持信祥公司运营,拟同意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将按出资比例
向信祥公司提供的借款 3,000 万元展期至 2026 年 8 月 3 日,其中,
公司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 1,200 万元,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担任其他公司(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董事、高管,则该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鉴于公司副总裁薛彤先生兼任信祥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上述规定,信祥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属关联交易。本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3、本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本事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兰花社区布吉路 1017 号深圳市成业冷冻有限公司 402
(三)法定代表人:薛彤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五)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六)成立时间:2011 年 11 月 16 日
(七)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和其它限制项目)
(八)股东方及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 40%
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3,800 38%
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700 17%
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 500 5%
合计 10,000 100%
(九)其他股东方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兰花社区布吉路 1021 号天乐大厦 1912-1917 室
(2)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3)注册资本:人民币 4,500 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时间:1998 年 11 月 3 日
(6)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商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清洁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机动车停
放服务;养老服务。
(7)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99%、1%股权。
(8)公司与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车公庙泰然七
路 1 号博今商务广场 B 座十二层 1204
(2)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时间:2006 年 9 月 26 日
(6)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和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7)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99%、1%股权。
(8)公司与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 1209-(7)
(2)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3)注册资本:人民币 680 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时间:2017 年 8 月 31 日
装、女士服装、童装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 99%、1%股权。
(8)公司与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十)股权穿透图
(十一)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 26,695.41
万元,负债总额为 16,044.86 万元,净资产为 10,650.5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0.10%。2023 年度,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 42.31 万元,净利
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
27,621.60 万元,负债总额为 17,022.73 万元,净资产为 10,598.87 万
元,资产负债率为 61.63%。2024 年 1-10 月,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48.92 万元,净利润为-51.67 万元。
(十二)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2011 年,公司与合作方合资成立了信祥公司合作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注册资本 2,400 万元,公司持有 40%股权,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38%股权,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17%股权,深圳市友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5%股权。2013 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信祥公司各股东同比例增资至 1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信祥公司 40%股权。2018 年 1 月,信祥公司股东“深圳市友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仍持有信祥公司5%股权。其中,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列入“2016 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三批计划”。2024 年 2 月,项目完成法定图则公示,截至目前,项目规划报批等工作尚在推进中。
(十三)信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事项,截至目前,信祥公司发生两起劳动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 24.67 万元。信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借款展期的情况
为支持参股公司信祥公司运营,拟同意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将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的借款 3,000 万元展期至 2026 年
8 月 3 日,其中,公司为信祥公司提供借 1,200 万元,按照公司银行
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暨公司上一
年度对该借款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共同向信祥
公司提供借款 2,000 万元,借款期限展期 2 年,其中公司提供借款 800
万元,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
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和 9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 3,000 万元,其中公司提供借款 1,200 万元,借款期限 2 年;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和 11 月 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已到期。
五、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董事会意见及风险防
控
信祥公司所负责项目尚在前期推动当中,暂无充足现金流偿还股
东借款。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信祥公司借款展期有助于支持信祥公司运营。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分别按出资比例共同为其提供借款,并收取了资金占用相关成本,风险共担;公司对信祥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等进行了核查,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二次专门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有助于支持信祥公司运营,风险基本可控;该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定价公允。薛彤先生系公司副总裁,同时兼任信祥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审议该事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
1、公司上一年对信祥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 2,000 万元。
2、截至目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376,633.41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1.6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共计 28,008.56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58%,其中,逾期未收回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3,408.56 万元。
3、截至目前,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投资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 6,539.40 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对天津投资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按 15%计提坏
账准备。(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12 月 3 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