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上海海吉星惠南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上海海吉星惠南项目的议案》。为夯实公司在长三角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同意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上海浦东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商集团”)、上海惠于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于南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投资“上海海吉星惠南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不高于 30 亿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高于 13 亿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 51%。
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杭迎伟
5、注册资本:888,593.9744 万元
6、经营范围:境内外各类建设工程的承包、设计、施工、咨询及配套设备、材料、构件的生产、经营、销售,从事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建筑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咨询,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对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上海建工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其他说明:公司与上海建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上海建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浦东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浦东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2330 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龙
5、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商业投资,商业投资项目的策划、咨询,商业资产重组策划,商业信息咨询,商业企业管理,自有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浦商集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子公司。
8、其他说明:公司与浦商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浦商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海惠于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惠于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惠东村 1300 号 1 幢二层 201 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瞿超级
5、注册资本:500 万元
6、经营范围:(1)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自主展示(特色)项目:企业管理;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餐饮管理。
7、股东情况:惠于南公司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集体资产投
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其他说明:公司与惠于南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惠于南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上海海吉星惠南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占地面积约为438 亩(具体以土地合同为准),总投资额不高于 30 亿元。项目将定位为浦东新区一级综合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并借助项目所在上海惠南镇的区位优势,重点发展农产品进出口业务,将打造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农产品进出口重要集散地。
四、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海吉星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注册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下同)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3、注册资本:不超过 130,000 万元
4、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 51%,上海建工、浦商集团和惠于南公司合计持股不高于 49%。
7、组织架构:(1)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提名 4 名
董事,上海建工提名 2 名董事,浦商集团提名 1 名董事;董事长由公司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项目建成运营后,上海建工提名 1名副董事长,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2)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
其中公司提名 2 名监事,上海建工提名 1 名监事,惠于南公司提名 1
名监事,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主席由上海建工提名,监事会过半选举产生。(3)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3 名:项目建设期总经理由上海建工委派,副总经理全部由公司委派;项目建成运营后,总经理由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公司委派 2 名,上海建工委派 1 名;设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长)1 名,由公司委派;设财务部副部长 1 名,由上海建工委派。
五、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事项有助于公司继续夯实长三角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后续涉及获取项目用地、与合作方签订合资协议及成立项目公司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项目用地摘牌及相关手续,签署土地、产业监管相关协议;与合作方签署项目公司合资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