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 B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1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次续聘2021年度年报审计机构事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年
报审计机构。
二、关于续聘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内控审计费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次续聘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事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
控审计机构。
专此。
独立董事:张波、麦昊天、刘生明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