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 B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新城市”)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并表企业。公司曾于 2019 年 10 月披露了原告洛阳市尚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尚冶”)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的事项[(2019)粤 03 民初 3413 号],并就诉讼进展情
况进行了持续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2020 年 4 月
17 日、2020 年 9 月 16 日、2020 年 12 月 15 日、2021 年 4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2019-094)、《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8)、《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2)、《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9)、《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粤民申3578号],裁定如下:
驳回洛阳尚冶的再审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连续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
讼、仲裁事项情况请参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1-036)中“八、诉讼事项”。
四、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案件再审已结束,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具体以公司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案件的后续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粤民申 3578 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