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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赛格: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4

深赛格: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93号),公司董事会就《关注函》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回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一、说明是否与华为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如是,请说明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并报备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产品、金额、合作的具体模式,你公司是否参与逆变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等,是否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回复: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赛格龙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龙焱”)于2021年6月1日与华为数字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数字公司”)签署《华为逆变器OEM合作协议》、于2021年7月12日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技术公司”,与华为数字公司合称“华为公司”)签署《华为逆变器ODM合作协议》,合作期限均为一年;于2021年10月15日,与华为技术公司签署了《华为逆变器ODM合作协议变更协议》,将合作期限延长至五年。上述协议约定由华为公司向赛格龙焱提供逆变器及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赛格龙焱以自有产品品牌出售该产品和服务。赛格龙焱没有参与逆变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

    上述协议属于赛格龙焱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且截至目前,赛格龙焱与华为
公司累计采购金额仅为224,029.00元(含税)。以上合作协议(框架协议,协议中无实际金额)及采购金额均未达到公司审议、披露标准,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问题二、说明光伏相关业务2020年度产生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金额及占比,预计对你公司2021年业绩的影响,并充分提示业务相关风险。

    回复:

    1.公司2020年度光伏业务营业收入467.36万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0.33%,光伏业务净利润-708.38万元。

    2.2021年前三季度光伏业务营业收入4,716.11万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3.33%,光伏业务净利润-226.45万元,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整体业绩影响较小。

    3.相关风险:

    (1)政策调整风险:

    光伏产业的发展在“十四五”规划期间进入了新阶段,为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出台补贴退坡、市场化交易等多方面政策引导产业升级,例如《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市场化、低成本”的核心战略。随着技术及市场的发展,行业对补贴相关政策的依赖逐渐减弱,但政策的变化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光伏企业在产业结构上的战略布局。对此,公司将实时跟进行业政策及动态,并持续通过降本增效提高企业核心产品的竞争力,缓冲政策性风险对公司带来的局部性影响。

    (2)电价调整风险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主要收益是电费收入,未来国家电价有调整的风险,赛格龙焱收入也将随电价波动而受到影响。

    (3)欠缴电费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客户数量和产品订单的不断增长,合作方使用光伏发电后支付电费,可能会存在欠缴电费的风险。

    (4)市场竞争风险


    赛格龙焱业务起步晚、目前规模小,如果未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若公司不能利用自身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现有市场地位,将面临丧失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问题三、说明你公司逆变器转化率数据的具体来源,是否有官方证明或其他文件。

    回复:

    赛格龙焱未参与逆变器的研发生产,但赛格龙焱已委托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G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对公司销售的逆变器性能进行了认证。相关产品、认证机构及中国效率(“转换效率”)如下:

                    赛格龙焱光伏逆变器转换效率统计表

  序号      型号                  认证机构                中国效率

    1    110KTL-M0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GC)      98.20%

    2    125KTL-M0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GC)      98.44%

    3    196KTL-M3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          98.46%

    问题四、媒体报道显示,你公司碲化镉生产线年产能为40MW,且你公司下属企业赛格龙焱正在积极进行碲化镉组件生产、光伏电站投资及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同时,你公司正在积极稳定推进整县光伏业务。

    (1)说明你公司已有碲化镉生产线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状况、在手订单情况、预计对本年经营业绩的影响等;

    (2)说明赛格龙焱进行碲化镉组件生产、光伏电站投资及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推进整县光伏业务的具体情况,你公司是否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能力和资源、是否已有实施方案或与其他人达成意向性协议,如是,请进一步说明;如否,请说明该事项达成的可能性及依据。

    回复:

    公司2021年半年报已就碲化镉生产线业务情况、分布式电站业务开展情况等进行了披露。


    1.关于碲化镉生产线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已取得碲化镉光伏发电产品TUV认证证书,截止2021年10月底,公司碲化镉光伏组件生产线完成生产并销售28.5MW,在手订单8.4MW。

    截止2021年9月底,公司碲化镉组件销售收入3,070万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2.17%。对公司本年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2.关于光伏电站投资及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推进整县光伏业务情况

    光伏电站投资及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情况:赛格龙焱具备碲化镉组件生产、光伏电站投资及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的能力,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

    目前在加紧推进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分布式电站:截至2021年10月,已签署了8个投资合同,预计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建设约11MW的分布式电站。

    (2)光伏建筑一体化:签署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及销售合同金额约900万元。

    (3)整县光伏业务:截至目前尚未达成或签署相关的协议,公司响应国家光伏“整县”开发的号召,已组建业务团队在广西、黑龙江等地进行积极探索。目前公司整县光伏业务仍处于积极探索阶段,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评估,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五、请结合你公司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说明是否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介绍你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准确性、公平性原则的情形,你公司在互动平台上对投资者的回复是否审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是否存在利用互动平台迎合市场热点、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

    回复:

    1.公司近期未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

    2.近3个月,公司接收投资者电话咨询问题11个,互动易答复投资者问题38个,在与投资者沟通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的介绍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不存在利用互动平台迎合市场热点、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

    问题六、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直系亲属最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三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自查报告。

    回复: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近一个月内均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未来三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计划,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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