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 泛海 公告编号:2023-145
债券代码:114372 债券简称:18 海控 01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 泛控 01
债券代码:112995 债券简称:19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035 债券简称:20 泛控 01
债券代码:149044 债券简称:20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 泛控 03
债券代码:114769 债券简称:20 泛海 01
债券代码:114784 债券简称:20 泛海 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31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泛海控股”)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起诉状,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以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机构:北京金融法院
(二)案件当事人
1. 原告:民生信托
2. 被告:大连泰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泰嘉”)、
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物业”)、深圳市泛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广公司”)、泛海控股、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公司”)、武汉时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时泽”)。
(三)案件背景
2020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武汉中心公司与武汉时泽签订了购房协议,武汉时泽购买武汉中心公司持有的武汉中心项目写字楼部分资产(6 层-30 层),合同签订后武汉时泽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合计 289,000,000 元。现武汉时泽股东大连泰嘉及民生信托产生相关合同履行争议,民生信托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四)诉讼请求
1. 判令大连泰嘉向民生信托支付 292,855,631.11 元及迟延履行
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2. 判令泛海物业、城广公司、深圳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3. 判令深圳公司、泛海控股、武汉中心公司协助办理抵押登记
手续或就上述第 1 项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4. 判令民生信托对大连泰嘉所持有的武汉时泽 1%的股权享有
质权,并有权就该股权在第 1 项请求金额范围内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5. 判令武汉时泽就第 1 项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小额合同纠纷、车险纠纷、劳动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对公司的最终影响。
四、其他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