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 泛海 公告编号:2023-210
债券代码:114372 债券简称:18 海控 01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 泛控 01
债券代码:112995 债券简称:19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035 债券简称:20 泛控 01
债券代码:149044 债券简称:20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 泛控 03
债券代码:114769 债券简称:20 泛海 01
债券代码:114784 债券简称:20 泛海 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 6 月 26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泛海控股”)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报告,武汉铂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铂首”)以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为由,将武汉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公司”)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后武汉铂首向武汉中院申请财产保全,武汉中院查封了武汉中心公司名下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27 日、2023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武汉公司报告,武汉公司收到武汉
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武汉中心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武汉铂首返
还购房款 859,640,000 元及支付利息(2019 年 12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 71,431,179.63 元;以 859,640,000 元为基数,
从 2021 年 3 月 26 日起按照同期 LPR 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的利息);
(二)驳回武汉铂首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部分受理费 5,124,894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由武汉中
心公司负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有待于诉讼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