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108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2 年 8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8月 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桥东南角泛海国际售
楼处二层大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栾先舟先生。
6.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股东合计 74,381 名。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7 名,代表股份股
3,321,750,3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265%。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名,代表股份
3,302,247,6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5512%。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4 名,代表股份
19,502,7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5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 15 名,代表股份 20,502,8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李书孝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李书孝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二)关于增补刘晓勇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刘晓勇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结果汇总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议案序号和名称
分类 结果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3,321,107,996 99.9807 642,401 0.0193 0 0.0000
1.00 关于增补李书孝为公司
其中,中小投资者 当选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19,860,418 96.8668 642,401 3.1332 0 0.0000
2.00 关于增补刘晓勇为公司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3,320,949,096 99.9759 800,700 0.0240 601 0.0001
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 当选
的议案 19,701,518 96.0918 800,700 3.9053 601 0.0029
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丁永聚、马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