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境外附属公司进行
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授权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集团”)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国际资本”)、泛海控股国际 2017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国际 2017”)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授权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本次授权泛海国际资本、泛海控股国际 2017 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合计授权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在上述人民币 15 亿元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授权投资额度范围内。
(三)投资范围
债券、固定收益类基金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即 2022 年 3 月 14 日-2023 年
3 月 13 日。
(五)实施方式
由泛海国际资本、泛海控股国际 2017 具体组织实施。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本次投资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授权投资标的为债券、固定收益类基金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但仍面临投资策略风险、投资标的企业经营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含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为本次投资的风险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对于本次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被授权公司将通过谨慎选择投资标的、严格分离投资操作人员及资金和财务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资金调拨程序等措施,有效控制决策和操作风险。
此外,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公司监事会有权对相关投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停止相关投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聘任独立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三、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授权境外附属公司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授权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授权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中泛集团系公司境外主要投融资平台之一,系控股型企业,目前间接持有香港上市公司中泛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715.HK)约74.94%股份、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股票代码:952.HK)约72.51%股份。本次被授权公司泛海国际资本及泛海控股国际 2017 系中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上述授权投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且上述被授权公司计划投资范围为债券、固定收益类基金等风险较小、收益较为稳定的品种,风险相对可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境外附属公司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的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授权两家境外附属公司开展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二)公司已制定《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建立了健全的证券投资(含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为本次投资的风险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公司本次授权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授权境外附属公司泛海国际资本、泛海控股国际 2017 开展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事项。
六、其他
公司将遵循“谨慎投资、规范运作、严控风险”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持续强化投资风险控制,确保本次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并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就本次授权投资事项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授权境外附属公司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