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14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2021 年 8 月 27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通知:北京金融法院送向民生信托送达了(2021)京 74 民初567 号《应诉通知书》,廊坊市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营业信托纠纷为由,将民生信托诉至法院。具体情况如下:
1. 受理机构:北京金融法院
2. 案件当事人
(1)原告:廊坊市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被告: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3. 案件情况
2020 年 12 月,原告分别向民生信托作为受托人的“中民永泰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汇天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 3 亿元和1.5 亿元。2021 年 3 月,原告根据合同约定,申请赎回其持有的信托单位。截至原告起诉时,民生信托尚未支付赎回资金与信托收益。为
此,原告对民生信托提起了诉讼。
4.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赎回资金、信托收益、逾期支付利息、为实现权利支付的保全保险费;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保全费。
(二)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收到民生信托通知:北京金融法
院向民生信托送达了(2021)京 74 民初 469 号《应诉通知书》,瑞昌龙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营业信托纠纷为由,将民生信托诉至法院。具体情况如下:
1. 受理机构:北京金融法院
2. 案件当事人
(1)原告:瑞昌龙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被告: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3. 案件情况
2020 年 11 月,原告以 75,000,000 元认购“中国民生信托-中民
永丰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永丰 1 号”)7,500 万份定
制 X 类信托单位。上述信托单位到期后,原告将应获分配的信托利
益中的 60,000,000 元作为信托本金继续用于申购永丰 l 号项下 6,000
万份定制 X 类信托单位。原告所持信托单位到期后,民生信托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分配信托本金及信托收益。为此,原告对民生信托提起了诉讼。
4.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信托本金及利息损失;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小额合同纠纷、车险纠纷、劳动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本次诉讼对公司的最终影响。
四、其他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