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138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16 泛控 01”)、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6 泛控 02”)
根据 201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
时会议和 2015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司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35 亿元公司债券。
2016 年 1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83 号文《关于
核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分两期发行。
截至 2016 年 3 月 8 日,公司首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
2,20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2,2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13,2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86,800,000.00 元。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16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二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
1,30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3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7,8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2,200,000.00 元。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31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16 泛控 01”、“16 泛控 02”募集资
金合计使用 3,479,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报告期内,首期债券(即“16 泛控 01”)、第二期债券(即“16 泛控 02”)已完成兑付及摘牌。
(二)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
海控 01”)
根据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2018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359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72 亿元(含 72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分期发行,分别为公司债券“18 海控 01”、“18
海控 02”(“18 海控 02”已于 2019 年完成兑付及摘牌)。其中,
“18 海控 01”具体情况见下:
截至 2018 年 9 月 10 日,“18 海控 01”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4,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6,000,000.00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18 海控 01”募集资金合计使用
3,996,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报告期内,“18 海控01”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公司已完成回售部分的兑付。
(三)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19 泛控 01”)、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9 泛控 02”)、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0 泛控 01”)、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0 泛控 02”)、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20泛控 03”)
根据 2018年 10月 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579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分五期发行。
截至 2019 年 7 月 9 日,“19 泛控 01”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5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55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450,000.00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19 泛控 02”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5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9,500,000.00 元。
截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20 泛控 01”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1,2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98,800,000.00 元。
截至 2020 年 2 月 27 日,“20 泛控 02”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4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600,000.00 元。
截至 2020 年 4 月 29 日,“20 泛控 03”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7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7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9,300,000.00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19 泛控 01”、“19 泛控 02”、“20
泛控 01”、“20 泛控 02 ” 、 “ 20 泛控 03”募集资金合计使用
3,346,65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
(四)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
(以下简称“20 泛海 01”)、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0 泛海 02”)
根据 2020年 2月 24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
会议、2020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及 2020年 3月 12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分两期发行。
截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20 泛海 01”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9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1,8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98,200,000.00 元。
截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20 泛海 02”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1,2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8,800,000.00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20 泛海 01”、“20 泛海 02”募集资
金合计使用 1,497,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
(五)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 2015年 1月 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会议、201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
议、201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13 号文《关于核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8,648,300 股新股。
截至 2016 年 1 月 13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638,888,888 股,发行价格为 9.0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749,999,992.00 元,扣除券商保荐承销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
发行费用 53,392,192.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696,607,799.21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638,888,888.00 元,资本公积 5,057,718,911.21元。上述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合计使用 5,696,607,799.21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16 泛控 01
2016 年 3 月,本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及渤海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时(以孰低为原则),本公司及渤海银行天津分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中信建投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渤海银行天津分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16 泛控 02
2016 年 3 月,本公司和中信建投及渤海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账
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时(以孰低为原则),本公司及渤海银行天津分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中信建投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渤海银行天津分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3、18 海控 01
2018 年 9 月,本公司和中信建投及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签订了
《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以孰低为原则),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应及时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中信建投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中信银行北京中粮广场支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4、19 泛控 01
2019 年 6 月,本公司和中信建投及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签订了
《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积募集资金
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