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14372 债券简称:18 海控 01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 泛控 01
债券代码:112995 债券简称:19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035 债券简称:20 泛控 01
债券代码:149044 债券简称:20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 泛控 03
债券代码:114769 债券简称:20 泛海 01
债券代码:114784 债券简称:20 泛海 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材料,自然人杨金柱(以下简称“原告”)以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为由,将公司诉至法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机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当事人
1. 原告:杨金柱
2. 被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案由
原告持有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即 2021 年 1 月 21 日
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量为 301 股。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2021 年 1 月 21 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向武汉瑞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相关资产事项,转让资产系武汉公司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9)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 0008198 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机动车停车场用地(A05121601)、商业用地(A05121606)及居住用地(A05121609))(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本次交易暂定交易价款总额为 3,065,807,500 元,最终将根据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的标的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以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计容建筑面积为准),按 17,500 元/平方米核算确定标的地块的转让价款。目前,上述交易
标的已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6 日、2021 年 1 月
22 日、2021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原告认为,上述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四)诉讼请求
1. 确认被告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无效;
2. 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小额合同纠纷、车险纠纷、劳动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本次诉讼对公司的最终影响。
四、其他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