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及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冯鹤年以及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舒高勇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中,因工作变动原因,根据相关监管规则要求,冯鹤年申请辞去其职务;因个人原因,舒高勇申请辞去其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冯鹤年、舒高勇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
辞去上述职务后,冯鹤年将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其将不在公司及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任职;辞去上述职务后,舒高勇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李能
(简历详见附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并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李能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22 层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电话:010-85259920
电子信箱:dsh@fhkg.com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鹤年未持有公司股份;舒高勇持有公司股份 6 万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12%。舒高勇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鉴于舒高勇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其将在原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舒高勇股份锁定事宜。
公司对冯鹤年、舒高勇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李能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
李能简历
李能先生,经济学学士,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董事会秘书,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助理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副主席、人力行政总监等。现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能持有公司 12.96 万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