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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5

泛海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153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23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 8 份,收回 8 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受让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6,283,087,032.83元的价格,受让杭州陆金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陆金汀”)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7.7447%股份,并同意公司、武汉公司与杭州陆金汀就上述事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
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签署了附有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本次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系关联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宋宏谋、张喜芳、冯鹤年、臧炜、舒高勇等 5 人为上述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胡坚、余玉苗、陈飞翔(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3 人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所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三、关于增补方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因个人原因,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裁张博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上述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公告》。

  本次会议审核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的《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函》,同意方舟(简历见附件 1)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关于聘任张喜芳为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8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喜芳(简历见附件2)为公司总裁,任期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五、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星期
四)下午 14:30 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
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将审议《关于增补方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12 月 3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 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 方舟简历

        2. 张喜芳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1:

                  方舟简历

  方舟先生,经济学博士,经济师。曾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秘书长等。2020 年 8 月起任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拟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方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2:

                  张喜芳简历

  张喜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国家电网公司金融资产管理部运行处处长、金融资产管理部副主任,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英大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等。现任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喜芳先生持有公司 27.60 万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喜芳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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