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15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授权,本次撤回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会议,
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未取得
正式核准文件。
二、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调整、未来发展规划等自身实际情况因素,公司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决定,拟终止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
三、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签署了附有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本次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系关联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宋宏谋、张喜芳、冯鹤年、臧炜、舒高勇等 5 人为上述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胡坚、余玉苗、陈飞翔(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3 人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所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次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经营,公司撤回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是结合相关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主要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董事会关于公司终止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