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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6 深市 泛海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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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6

泛海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133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14
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0年9月11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 9 份,收回 9 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17.80亿元的融资,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并兼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且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相关所属公司均持有民生银行部分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宋宏谋、张喜芳、张博、冯鹤年、臧炜、舒高勇等 6 人为上述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胡坚、余玉苗、陈飞翔(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3 人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所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于聘任任凯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经公司总裁张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任凯(简历见附件)任公司副总裁,任期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任凯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其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任凯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若后续持有,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三、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在非关联股东对其表决权做出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关联股东可受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任凯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任凯简历

  任凯先生,工商管理硕士,CG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ACC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曾任海航资本集团财务总监、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凯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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