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12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5 泛控 01”)
根据2015 年8 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
2015 年 8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5 亿元公司债券。2015 年 11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625 号文《关于核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25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94,750,000.00 元。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5]第 311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15 泛控 01”募集资金合计使用
1,494,75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
(二)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 泛控 01”)、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6 泛控 02”)
根据 201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
和 2015 年 11 月 2 日公司 201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
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35 亿元公司债券。
2016 年 1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83 号文《关于
核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分两期发行。
截至 2016 年 3 月 8 日,公司首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
2,20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2,2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13,2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86,800,000.00 元。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16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二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
1,30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3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7,8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2,200,000.00 元。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31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16 泛控 01”“16 泛控 02”募集资金
合计使用 3,479,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
(三)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海控 01”)
根据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2018 年 1 月 24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 3 月 13 日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359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72 亿元(含 72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分两期发行,分别为公司债券“18 海控 01”、“18海控 02(已于 2019 年完成兑付及摘牌)”,首期债券(即“18 海控01”)具体信息见下:
截至 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首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
4,00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4,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996,000,000.00 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18 海控 01”募集资金合计使用
3,996,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
(四)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19 泛控 01”)、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9 泛控 02”)、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0 泛控 01”)、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0 泛控 02”)、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20泛控 03”)
根据 2018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9]579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分期发行,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累计完成五期公
司债券的发行,具体信息见下:
截至 2019 年 7 月 9 日,“19 泛控 01”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5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55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9,450,000.00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19 泛控 02”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5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9,500,000.00 元。
截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20 泛控 01”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1,2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98,800,000.00 元。
4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4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600,000.00 元。
截至 2020 年 4 月 29 日,“20 泛控 03”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7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7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9,300,000.00 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19 泛控 01”、“19 泛控 02”、“20
泛控 01”、“20 泛控 02”、“20 泛控 03”募集资金合计使用
3,346,65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
(五)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根据 2020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
议、2020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20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函[2020]242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分期发行,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完成首期公司债
券的发行,具体信息见下:
截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首期债券(即“20 泛海 01”)实际募
集资金总额为 9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1,8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98,200,000.00 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20 泛海 01”募集资金合计使用
898,200,000.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
(六)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 2015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15 年 4
月 16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13 号文《关于核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58,648,300 股新股。
截至 2016 年 1 月 13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638,888,888 股,发行价格为 9.0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749,999,992.00 元,扣除券商保荐承销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 53,392,192.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696,607,799.21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638,888,888.00 元,资本公积 5,057,718,911.21元。上述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合计使用 5,696,607,799.21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1、15 泛控 01
2015 年 12 月,本公司和中信建投及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
路支行(以下简称“廊坊银行银河路支行”)签订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时(以孰低为原则),廊坊银行银河路支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中信建投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廊坊银行银河路支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16 泛控 01
2016 年 3 月,本公司和中信建投及渤海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账
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以孰低为原则),本公司及渤海银行天津分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中信建投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渤海银行天津分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3、16 泛控 02
2016 年 3 月,本公司和中信建投及渤海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账
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