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油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南物A
股票代码:0046
发行人:深圳南油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地址:深圳南山区南油大道新能源大厦
配股类型:普通股
配股比例:按现有总股份配股,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1.775
配股数量:15598700股
配股价格:3.8元/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主承销商: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
重要提示:本次配股不设权证交易
释义
除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涵义如下: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深圳南油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A股:本公司发行之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元:人民币元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办理配股申请和信息披露的具体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规定编制,并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旨在向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有关本公司配股之详细资料。发行人董事会已经审议批准本配股说明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露或者误导,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弄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股发行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深圳南油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深圳南山区南油大道新能源大厦9楼
法人代表:廖汉标
电话:(0755)6649732
传真:(0755)6404132
邮编:518052
联系人:王守仁
2.主承销商: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路路红岭大厦二层
电话:(0755)5588771 5588772
传真:(0755)5588771
邮编:518046
联系人:郑毅 孙军青
3.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8
传真:(0755)5571127
邮编:518001
4.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203栋
电话:(0755)3203484 3207540
传真:(0755)3203517
邮编:518028
5.律师事务所:竞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人民南路天安国际大厦A座18楼
电话:(0755)2176591
传真:(0755)2176592
联系人:张绪生、魏翔
三、配股方案
1.配股说明:本次配售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配股价格为3.8元/股。
2.配售股份的比例和数量:本次配股按1994年5月发行时募足总股份之30%比例配售股,按1994年分红后的总股本计为每10股配1.775股,本次配股总数为1559870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7409383股,法人股8189317股。
3.配股方式:本次配股个人股部分将以直接缴款方式进行配售,个人股东每持有10股南物股份获配售1.775股新股,认购后余股由承销商按协议行使包销责任。
4.本次配股如果全部获得认购预计可以募集资金592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约5749万元。
5.股权登记日和除权日
股权登记日:1995年8月18日
除权日:1995年8月21日
股票停止托管和转托管日:1995年8月14日至1995年8月25日
6.发起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配股认购之承诺
本公司发起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仅为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股份43896060股,占总股本的49.95%。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全额认购所配售的股份。
7.公司本次配股前后总股本,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数量单位:股 每股面值:1元
本次配股前 本次配股增加 本次配股后
一、总股本 87880000 15598700 103478700
二、未流通股份
法人股 46137000 8189317 54326317
内部职工股 263799 46824 310623
三、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41479201 7362559 48841760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本次配股个人股部分以直接缴款方式进行,具体认购方式如下:
1.配售南物A股缴款时间自1995年8月23日起至1995年9月5日止(期内证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本次配售股票价格为每股3.8元。
3.认购者持有深南物A股的股票存折、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按上述时间和价格申请认购不多于规定配褒数量的股份,以在该处可使用的银行存折或现金认购股票,由股份托管证券处发给认购收款凭证。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票起始交易日为1995年9月13日,如认购不获确认,认购者应到托管证券商处查询,由托管证券商负责与登记机构办理查证手续。
(2)法人股配售部分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
(3)获配股票产生的零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零股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六、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本公司本次配售股票所获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1)荟芳园一期裙房工程
荟芳园小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以西,学府路以北,是集居住
、商业贸易、饮食娱乐为一体的大型住宅小区,总占面积约487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计划兴建11栋33层商住楼。荟芳园一期总投资约2.7亿元,现已完成投资2.5亿元,目前仅剩荟芳园一期A、B栋裙房商场部分尚未交付使用。该裙房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即将进行室内外装修及设备安装,该部分投资约2000万元,计划投入配股资金1500万元。根据目前市场行情及该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如果裙房部分能按期竣工,预计裙房商场总销售额为1亿元,税后利润2000万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2)太子山庄一期工程
太子山庄位于妈湾太子山下,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12500万元。该项目自1994年6月开工以来,已先后有6栋多层住宅及一栋俱乐部动工兴建,已投入建设资金及地价款约5000万元。本次配股所获资金中的2500万将投入于该项目。据测算,如果销售顺利,则太子山庄一期商品房全部的销售额将达2.4亿元,税后利润达4000多万元。
(3)荔园商住楼
荔园商住楼位于深圳市南山大道以东,桂庙路以北,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约4480万元,自1993年1月动工兴建以来,已完成建设投资约3000万元,整个工程即将在1995年9月底全部竣工验收,该项目竣工验收前大约还需资金1000多万元,计划将配肌所得资金剩余的1000多万元全部用于该项目,主要用于该项目收尾工程及室外小区配套等工作。若该项目能顺利地全部销售完毕,则销售额将达15000万元,税后利润可达3000万元。
七、风险因素及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配售股票时,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因素。
1.政策风险
本公司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业,利润主要来自于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的兴旺发达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息息相关,因此政策风险是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在继续推行宏观调控政策的1995年,房地产市场仍会在低迷中调整。
2.行业风险
房地产行业的主要特点是项目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长,市场敏感性强,利润分布差异大,行业竞争也较为激烈。
3.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的价格不仅受企业利润水平的影响,而且更大程度受众多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市场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及国家的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因出现上述风险因素而背离其投资价值,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对投资者造成损失,对此,投资者应有充分认识。
针对房地产业的经营风险,本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坚持以房地产为主,不断调整资本经营结构,向有稳定利润来源的行业投资,增强抗风险能力;广开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争取本次募股资金尽快到位的同时,寻找其他资金来源,以加速工程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下属企业加强管理,整顿提高经济效益。
本公司将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趋利避险,保证股东利益的实现。
八、配股说明书的签署日期及董事长签名
签署日期:1995年8月4日
深圳南油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廖汉标
九、附录
(一)股东大会关于配股的决议(摘要)
本公司于1995年4月18日下午3时在南油大厦8楼会议厅召开了第二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有57人,其持有的股份合计38033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2%,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会议通过了关于1995年度配股的议案;批准公司1995年度配股申请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有关配股事宜,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1.7股,配股价不低于净资产值,配股工作力争于1995年底前结束。该方案须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
(二)本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刊载于1995年4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本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刊载于1995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章程正本
(二)1994年度本公司年度报告正本
(三)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四)本次配股的承销协议书
(五)本次配股的法律意见书
(六)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字[1995]19号文《关于南油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配股增资的请示》
(七)1995年7月28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5]27号文《关于南油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复审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