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8-059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1%暨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计划自2018年2月2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股数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收到东旭集团关于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实施情况
1、前期增持情况:截止2018年6月8日收盘,东旭集团先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买入公司股票5,950,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45%,合计成交金额为68,019,979元人民币。
2、本次增持情况:2018年7月6日,东旭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买入公司股票7,978,20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7%,合计成交金额为72,342,799.43元人民币。
3、累计增持情况:截止2018年7月6日收盘,东旭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3,928,30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42%。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的最低要求。
二、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 比例(占总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股本%)
东旭集团 420,222,307 31.43428,200,516 32.02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等有关规定。
2、东旭集团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等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东旭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继续关注东旭集团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