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8-050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计划自2018年2月2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股数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东旭集团关于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增持实施情况
截止2018年6月8日收盘,东旭集团先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买入公司股票5,950,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45%,合计成交总金额为68,019,979元人民币。
二、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比例(%)
东旭集团 414,272,207 30.98 420,222,307 31.43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等有关规定。
2、东旭集团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东旭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继续关注东旭集团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