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宝安地产
股票代码:000040
收购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369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临5院
签署日期:2016年2月2日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地产”)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宝安地产的股份;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因收购人以现金认购宝安地产向其非公开发行的新股所致,宝安地产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宝安地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若收购人成功认购宝安地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收购人持有宝安地产的股份将超过已发行股份的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宝安地产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且宝安地产股东大会批准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又由于收购人在本次收购之前已获得宝安地产控制权,因而股东大会批准后,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及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2
第二节收购人介绍......3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3
二、收购人股权及控制关系......3
三、收购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概况......14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15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15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16
第三节本次收购决定的目的......17
一、本次收购目的......17
二、收购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17
三、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17
第四节本次收购方式......19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9
二、本次收购基本情况......19
三、收购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22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23
收购人声明......24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宝安地产、上市公司 指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集团、收购人 指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宝安地产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为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本报告书摘要 指 书摘要》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旭集团
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 指 有限公司关于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中宝控股 指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东鸿信投资 指 深圳市东鸿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东旭光电投资 指 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
东旭光电 指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科技集团 指 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东旭投资 指 北京东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融国际 指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东旭集团以现金不低于30亿元参与认购宝安
本次收购 指 地产总额不超过95亿元的A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摘要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珠江大道369号
法定代表人 李兆廷
注册资本 110.70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130100000078969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76813036-3
税务登记证号码 130106768130363
设立日期 2004年11月5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以自有资金对项目投资;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研发:各类非标设备
及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制定;研磨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公共安全
设备及器材)零部件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经营范围 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机电设备的安装,工
程咨询。(以上全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事项,
不得经营;需其他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股东名称 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李青、李文廷、北京东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期限 长期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临5院
联系电话 010-68296533
二、收购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股权控制架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为东旭光电投资,实际控制人为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李兆廷。收购人股权控制架构如下:
刘银庆 李兆廷 李文廷 华融国际 李兆廷 李文廷
0.038% 51.778% 0.036% 48.148% 90.00% 10.00%
0.038%
东旭光电投资 李青 李文廷 北京东旭投资
51.46% 22.55% 3.77% 22.22%
东旭集团
注:李兆廷与李文廷系兄妹关系,刘银庆系李兆廷姐姐的配偶,李兆廷与李青为夫妻关系。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东旭光电投资持有东旭集团51.46%的股权,为东旭集团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2号9层10A01
法定代表人 李兆廷
注册资本 135,001万元
实收资本 135,001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9年5月18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011935151
专业承包;工程咨询;项目投资;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产
品设计;技术开发;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
(三)收购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李兆廷持有东旭光电投资51.778%股权,持有北京东旭投资90.00%股权,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从而间接控制东旭集团73.68%的股权,为东旭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李兆廷,男,1965年出生,身份证号为1301031965072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