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2-025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金融债务重组方案正式表决通过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债权人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次会议,
表决通过了《东旭集团金融债务重组方案》(以下简称“《债务重组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东旭集团金融债务重组事项概述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东旭集团在河北省委省政府、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采取综合措施,以时间换空间,实施金融债务重组,化解金融风险。债务重组方案约定,东旭集团对全部金融债务“不打折、不逃债”,风险不外溢。
东旭集团本次金融债务重组,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印发的《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银保监发[2020]57号)的规定执行。
东旭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9.04%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为东旭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上市公司,未来偿付对外金融债务适用本次《债务重组方案》。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东旭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并行参与本次债务重组。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不属于金融债务,不适用本次债务重组方案。财务公司执行重组方案对其缓解流动性风险、恢复市场信用、改善融资能力、满足上市公司提款需求有所帮助。但是,上市公司具体提款安排仍需要结合财务公司后续经营和资金情况确定。
二、东旭集团金融债务重组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方案》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债务重组方案》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金融债务共计约 101 亿元,适用本次《债务重组方案》,公司将通过延长偿债期限、降低利率等多种方式予以实施。该债务重组方案的通过、实施为公司经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利于公司信用的恢复及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善,将整体减轻公司偿债压力。经初步估算,预计每年减少公司财务费用 3-4 亿元(具体影响金额以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请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