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深鸿基 公告编号:临2010-15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转让所持
深圳市裕泰出口监管仓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股权暨
裕泰监管仓公司资产包、堆场公司资产包等相关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公司、本公司:指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鸿基物流:指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
裕泰监管仓公司:指深圳市裕泰出口监管仓有限公司,该公司股东持股比
例为鸿基物流70%、深圳市裕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鸿泰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盐田村企业各持有10%股权。
堆场公司:指深圳市金鸿基集装箱堆场有限公司,该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
鸿基物流72%、自然人吕荣恒持有28%股权。
报关公司:指深圳市鸿基外贸报关有限公司,该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鸿基
物流80%、深圳市新鸿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盐田村企业:指深圳市裕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鸿泰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3 号地块:即盐田港后方23 号小区,位于盐田区盐田坳,由鸿基物流于
2002年11月20日、2008年3月7日与盐田村三家企业签订《租赁合
同书》、《补充协议书》,向盐田村企业租赁取得20年的经营权(自2002 年12
月31 日至2022 年12 月31 日),承租面积为13.9 万平方米;鸿基物流每月须向
盐田村企业支付承租土地租金。2
重要提示:
1.鸿基物流转让的股权暨裕泰监管仓公司资产包、堆场公司资产包明细表:
序号 转让的股权暨资产包 备注
1 深圳市裕泰出口监管仓有限公司70%股权
2 深圳市金鸿基集装箱堆场有限公司72%股权
3 深圳市鸿基外贸报关有限公司80%股权
23号地保税仓库
保税仓库土地开发费
23号地办公楼
23号地办公楼地下室
办公楼土地开发费
23号地出口监管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土地开发费
4 裕泰监管仓公司资产
包
土地平整费
该等资产主要为在23号地
块上盖的仓库、办公楼及相
关开发费,由鸿基物流及盐
田村企业共同投资建设。
该等资产在鸿基物流固定
资产项下,由裕泰监管仓公
司使用,该公司向鸿基物流
支付相关资产折旧费和地
租。
卡尔玛空箱堆高机二台
东南面包车一台
该等资产在鸿基物流固定
资产项下,由堆场公司使
用。
5 堆场公司资产包
堆场土地平整费 该等资产在鸿基物流固定
资产项下,堆场公司用于堆
存的场地及房屋建筑物由
鸿基物流提供,该公司相应
分摊固定资产折旧及地租。
2、本次转让的裕泰监管仓公司资产包、堆场公司资产包评估减值说明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
司评估,裕泰监管仓公司资产包、堆场公司资产包发生减值(详见后文“三、(四)
之相关内容”),主要原因:评估是根据正常情况下的类似工程的客观成本及相关
费用进行评估的,未考虑特殊地质条件及结构等特殊条件所引起的成本增加额。3
为实施公司集中资源发展房地产业务的战略目标,加快进行传统产业剥离,
2010年6月18日,鸿基物流与受让方林钟旭签署《深圳市裕泰出口监管仓有限公
司、深圳市金鸿基集装箱堆场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基外贸报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暨裕泰监管仓库、机器设备等资产包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鸿
基物流将持有的裕泰监管仓公司70%的股权、堆场公司72%股权、报关公司80%
股权及裕泰监管仓公司资产包、堆场公司资产包等资产转让予自然人林钟旭,股
权暨资产包转让价格以相关股权暨资产包经审计、评估后的净资产评估值(评估
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为依据,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5220万元。股权暨资产包
转让后,鸿基物流不再持有裕泰监管仓公司、堆场公司、报关公司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暨资产包转让
事项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第六届董事局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及关联人”的规定,林钟旭
不是公司的关联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股权(资产)的购买方为自然人林钟旭(44052519730116xxxx),
男,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
的行政处罚,无其它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林钟旭先生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
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5 有关“关联自然人”的规定,林钟旭先生不属
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明珠道15号区B-2 栋五、六楼
注册号: 440301102981132
法定代表人: 陈汉忠
注册资本: 11250 万元4
设立时间: 2002 年5 月22 日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运、普通货物装卸、货运代办、铁路货代、道路集装
箱运输业务(上述业务均不含危险品业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设立公共保税仓库(分支机构经营)。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股100%
三、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一)深圳市裕泰出口监管仓有限公司70%股权
(1)企业基本信息
深圳市裕泰出口监管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后方陆域23#小区鸿基综合仓储园区1 栋3 楼
注册号: 440301103310069
法定代表人: 吴耀锡
注册资本: 600 万元
设立时间: 2003 年6 月25 日
经营范围:出口监管仓业务(取得海关总署《出口监管仓库登记证》后方可
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准证字第2003-4451 号文执行);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物品)。
主要股东:鸿基物流持股70%、盐田村三家企业30%
本次鸿基物流转让裕泰监管仓公司70%股权后,公司不再持有裕泰监管仓
公司股权,裕泰监管仓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经裕泰监管仓公司其他股东认可,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承
诺放弃优先受让权。
(2)鸿基物流转让的裕泰监管仓公司70%股权权利受限情况
本次转让的裕泰监管仓公司70%的股权无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或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
(3)截止目前,公司及鸿基物流公司均未对裕泰监管仓公司提供担保,也
未委托该公司理财;也不存在裕泰监管仓公司占用鸿基物流及公司资金情况。5
(4)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①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裕泰监管仓
公司审计,并对裕泰监管仓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利润
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裕泰监管仓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相关财务指标如
下: (单位:元)
②评估情况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
司,采用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对裕泰监管仓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于评估基准日2009 年12 月31 日的裕泰监管仓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60.52
万元,鸿基物流持有裕泰监管仓的股权比例为70%,故鸿基物流拥有的裕泰监管
仓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为460.52×70%=322.36 万元。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351.50 1,351.50 - -
非流动资产 331.80 329.40 -2.40 -0.72
其中:固定资产 331.80 329.40 -2.40 -0.72
资产总计 1,683.29 1,680.90 -2.40 -0.14
流动负债 1,220.38 1,220.38 - -
负债总计 1,220.38 1,220.38 - -
净 资 产 462.91 460.52 -2.40 -0.52
2010年5月31日(未经审计) 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548,428.46 16,832,925.81
负债总额 10,551,026.05 12,203,783.62
应收款项总额 10,888,227.76 9,561,080.44
净资产 4,997,402.41 4,629,142.19
2010年1-5月 2009年
营业收入 14,792,774.45 46,430,620.33
营业利润 449,442.51 6,033,027.64
净利润 368,260.22 4,063,774.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4,088.52 3,897,665.026
(二)深圳市金鸿基集装箱堆场有限公司72%股权
(1)企业基本信息
深圳市金鸿基集装箱堆场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盐田港东海大道23 号区鸿基综合仓储园区
注册号: 440301103575458
法定代表人: 吴咏
注册资本:400 万元
设立时间: 2001 年6 月21 日
经营范围: 集装箱空箱堆存、集装箱维修及其他相关业务(不含限制业务);
国际海运集装箱中转站的经营
主要股东:鸿基物流持股72%、吕荣恒28%
本次鸿基物流转让堆场公司72%股权后,公司不再持有堆场公司股权,堆
场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经堆场公司其他股东认可,有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