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获悉《关于
提高我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400 号文,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我省除使用澳大利亚进口合约天然气的 LNG 电厂外,其他天然气发电机组
的上网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提高 0.05 元(含增值税)。
2、上述规定从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今后新投产的天然气发电机组也
按此规定执行,其他事项仍执行我委《关于改进我省燃煤机组等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粵发改价格[2018] 309 号)的相关规定。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南山热电厂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共拥有5 套 9E 型天然气发电机组,根据《通知》精神,公司现有天然气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在现行基础上统一提高 0.05 元/千瓦时(含增值税)。
由于本年度后续发电量受社会用电、现货交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暂时无法准确预估,且天然气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公司目前难以测算本次电价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请查阅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