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7-142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2017年1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15:00至2017年1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独立董事朱锦梅女士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1月28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98,343,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13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
298,066,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710%。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7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7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神州数码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关联股东郭为先生(所持股份数量为154,777,803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520,9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6%;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360%;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神州数码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联股东郭为先生(所持股份数量为154,777,803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520,9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6%;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360%;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郭为先生(所持股份数量为154,777,803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520,9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6%;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360%;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8,298,7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360%;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8,272,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1796%;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640%;弃权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6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8,272,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1796%;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640%;弃权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6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利光、龚牧龙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