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 A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司法拍卖优先购买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桑达”或“公司”)现持有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96.7186%股权,中国系统其余 3.2814%股权由湖南万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湖南万建”)持有。现湖南万建因其实际控制人涉及刑事案件,其所持有的中国系统 3.2814%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已由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提交司法拍卖程序(以下简称“法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本次法拍中享有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但因本次司法拍卖的启动时间无法提前预知,且未提前收到法院通知,在得知标的股权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后,公司已无法在本次司法拍卖启动前完成相关审批程序。经慎重考虑,公司放弃本次司法拍卖过程中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放弃权利所涉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四十九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士刚
注册资本:7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承包各类电子系统工程机电设备工程以及相关的建筑工程;承包有关电子行业和国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从事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勘察设计、设备成套服务、设备安装、调试和维修、工程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的劳务人员;电子系统成套设备的开发、研制、生产、展销和销售、服务;从事节能、环保及绿色能源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及大气环境治理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城市供热工程设计及安装检修;天然气建设项目的技术咨询;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热力供应;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经营电信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服务;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深桑达持有中国系统 96.7186%股权,湖南万建持有中国系统
3.2814%股权。
根据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中国系统合并报表总资产
为 3,632,572.26 万 元 , 净 资产 为 578,525.07 万 元 , 营 业 收入 总 额 为
1,652,448.54 万元,净利润总额为 29,387.81 万元。
三、湖南万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万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南坪街道办事处白马社区柳叶大道 3038 号
(常德商会大厦 24 楼 2401-2420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萍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拆迁服务。(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股权结构:湖南万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南万建 80%股权,自然人万操
持有湖南万建 14%股权,自然人马萍持有湖南万建 6%股权。
实际控制人:自然人万操。
因实际控制涉及刑事案件,湖南万建所持中国系统 3.2814%股权自 2018 年
11 月 29 日起被司法冻结,现已被长沙中院提交司法拍卖程序。
四、司法拍卖情况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长沙中院将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 机构名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标的股权进行公开拍卖。根据公开披露信息,本次标的股权的起拍价为 14,370.202 万元,保证金 2870 万元,增价幅度为 10 万元。
五、放弃司法拍卖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后,所持有中国系统的股权比例不会发生变动,中国系统仍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没有改变公司持有中国系统的股权比例,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在中国系统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的少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