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 B
公告编号:2021-36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5月18日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97名激励对象授予5,431.65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富奥股份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本公司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富
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并于 2019
年 3 月 5 日公告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60 亿元
(含 2.60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5.20 亿元(含 5.20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5.20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截止 2020
年 2 月 15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68,909,026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3.81%,回购的最高价为 5.2 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 4.2 元/股,回购均价 5.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344,888,582.11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5,431.65 万份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1,055.21 万股的 3%。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全部有效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权益总额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97人,包括公司及分、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经理类管理人员以及高级经理类研发骨干人员。
4、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5,431.65 万份股
票期权。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姓名 职务 获授股票期权数 获授权益占授予 获授权益占公司
量(万份) 总量比例 股本总额比例
张丕杰 董事长 270.00 4.97% 0.15%
甘先国 董事、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216.00 3.98% 0.12%
赵玉林 财务总监 162.00 2.98% 0.09%
王晓平 副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162.00 2.98% 0.09%
孙海 副总经理 162.00 2.98% 0.09%
张立德 副总经理 162.00 2.98% 0.09%
滕星均 纪委书记 162.00 2.98% 0.09%
丛剑波 副总经理 162.00 2.98% 0.09%
李俊新 副总经理兼规划发展部 162.00 2.98% 0.09%
部长
李志勇 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162.00 2.98% 0.09%
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高级经理类管理人员及研发骨干人 3,649.65 67.19% 2.02%
员合计(87 人)
合计(97 人) 5,431.65 100.00% 3.00%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期安排:
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授予的
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股票期权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一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 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三个行权期
6、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股票期权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对标企业当年度75分
位值,且不低于10.55%;2021年较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行权期 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1年存货周转率不低于对标企业当
年度75分位值。
股票期权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对标企业当年度75分
位值,且不低于10.55%;2022年较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行权期 3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2年存货周转率不低于对标企业当
年度75分位值。
股票期权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对标企业当年度75分
位值,且不低于10.55%;2023年较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行权期 6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3年存货周转率不低于对标企业当
年度75分位值。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照wind行业划分标准,选取“机动车零部件与设备”行业的上市公司。对标企业为2019年wind“机动车零部件与设备”行业中收入50亿元以上的27家企业。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行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剔除或更换样本,下同。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行权额度。
行权期 绩效考核目标及可行权额度
若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80分,该激励对象个人当
股票期权 期股票期权行权额度为100%;若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大于或
第一个行权期 等于60分且小于80分,该激励对象个人当期股票期权行权额度=个人年度
绩效考核得分÷100×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若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
效考核得分小于60分,该激励对象个人当期股票期权行权额度为0。
若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80分,该激励对象个人当
股票期权 期股票期权行权额度为100%;若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大于或
第二个行权期 等于60分且小于80分,该激励对象个人当期股票期权行权额度=个人年度
绩效考核得分÷100×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若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
效考核得分小于60分,该激励对象个人当期股票期权行权额度为0。
若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80分,该激励对象个人当
股票期权 期股票期权行权额度为100%;若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大于或
第三个行权期 等于60分且小于80分,该激励对象个人当期股票期权行权额度=个人年度
绩效考核得分÷100×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若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
效考核得分小于60分,该激励对象个人当期股票期权行权额度为0。
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