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2013-01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拟出售资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所持有的东
风大厦 601-613 及 701-713 共 26 套物业进行出售。近日,公司聘请深圳
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该部分物业进行资产
评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售资产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所
持有的东风大厦 601-613 及 701-713 共 26 套物业,面积合计约 1745.14
㎡,位于深圳市深南路与燕南路交汇处。上述物业是本公司自有资产,不
存在重大争议,亦不处于法律诉讼中,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该
物业目前正处于出租状态,本公司及交易对方已与租户达成共识,不影响
本次物业转让。
2、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聘请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
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其所拥有的东风大厦 601-613、701-713 共 26 套房
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房地产估价报告编号:深国众联评字(2013)
-1-608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1 月 1 日,东风大厦 601-613、701-713
共 26 套房产的市场价值合计为 32,171,558 元。
二、本次出售的原则
本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出售东风大
厦六、七层物业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采取在产权交易
中心进行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对部分物业进行出售。出售物业包括:东风
大厦 601-613 及 701-713 共 26 套物业,面积合计约 1745.14 ㎡。此部分
物业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其评估价值,最终以市场认可的价格为准。
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是为了清理及盘活公司资产。本次拟出售的资产
将采取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成交价格及收益目前无
法测算,本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进行及时公告。
四、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