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2012-02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出售资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刊登的《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拟出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
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所持有的部分物业的议案(详见 2012 年 1 月 20 日《证券时报》
和《香港商报》)。公司依照相关程序规定对拟出售物业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在深圳市联
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挂牌交易。
2012 年 8 月 28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成交鉴证书,公司与受
让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生效,现将本次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交易概述
公司将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所持有的玮鹏花园 5、6、7 号裙楼
A1、B5 两处房产分别以 117 万元、163 万元的价格拍卖转让给自然人杨海峰、占庆丽;
玮鹏花园 4 栋 102 以 339.6 万元的价格挂牌协议转让给自然人何华权,交易双方于近
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称: 杨海峰
身份证号:350421197206200012
2、名称:占庆丽
身份证号:441422197110011240
3、名称:何华权
身份证号:440301197910110118
受让方杨海峰、占庆丽、何华权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其他关系。
三、出售资产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所持有的深圳
市振华东路玮鹏花园 5、6、7 号裙楼 A1,建筑面积 38.55 ㎡;玮鹏花园 5、6、7 号裙
楼 B5,建筑面积 33.38 ㎡;玮鹏花园 4 栋 102,建筑面积 112 ㎡。
2、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了“德正信专评报字 [2012]
第 01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12 年 2 月 15 日,本次评估采用收
益法,评估结果如下(单位:人民币):截止至 2012 年 2 月 15 日,玮鹏花园 5、6、7
号裙楼 A1 评估价值为 116.81 万元,即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捌仟壹佰元整;玮鹏花园 5、
6、7 号裙楼 B5 评估价值为 153.55 万元,即人民币壹佰伍拾叁万伍仟伍佰万元整;玮
鹏花园 4 栋 102 评估价值为 339.6 万元,即人民币叁佰叁拾玖万陆仟元整。
上述物业是本公司自有资产,不存在重大争议,亦不处于法律诉讼中,不存在查
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该物业目前正处于出租状态,本公司及交易对方已与租户达成
共识,不影响本次物业转让。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协定,杨海峰以人民币 117 万元(壹佰壹拾柒万元整)的价格受让玮鹏花园 5、
6、7 号裙楼 A1;占庆丽以人民币 163 万元(壹佰陆拾叁万元整)的价格受让玮鹏花园
5、6、7 号裙楼 B5;何华权以人民币 339.6 万元(叁佰叁拾玖万陆仟元整)的价格受
让玮鹏花园 4 栋 102。截止公告日,我方已收到了转让上述三处房产所得的全部款项,
合计 619.6 万元(陆佰壹拾玖万陆仟元整)。目前双方正在办理房地产交接手续及产权
转移登记手续。
五、本次出售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
交易。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是为了清理及盘活公司资产,我方获得转让款价合计 619.6
万元,经初步测算将为公司带来约 250 万元的收益,最终产生的净利润以实际数为准。
七、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房屋买卖合同。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