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1-065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业务开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简称“深科技香港”)拟与境内外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 10 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 1 年。
以上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 业务概述
深科技香港拟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境内外商业银行,境内外商业银行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深科技香港支付保理款项。
2、 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
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3、 保理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等值 10 亿元人民币
4、 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的保理
5、 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2021 年已发生的保理业务金额
截止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发生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30,560.93 万美元(约
合人民币 198,199.86 万元)。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2021-065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有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