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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关于与中电有限签订协议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2-02

深科技:关于与中电有限签订协议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中电有限签订协议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就公司与中电有限签订协议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与中电有限签订协议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管理层对 2021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
解释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实际发生金额因市场需求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上限存在差异,但该等差异的出现是因市场变化而产生,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公司在计划实施相关新增关联交易前市场部、采购部等均已对上述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与中电有限签订协议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宜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议。

    二、与中电有限签订协议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中电有限签订协议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该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邱大梁 、宋春雷、白俊江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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