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长城开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深科技本次非公开 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长城开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1 号),深圳长城开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向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坤发展投 资基金有限公司、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市创新科技 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李伟、张和生等发行对象合计发行 89,328,225 股,发行价格为 16.50 元/股。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5月 2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发行对象认购
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1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121,212 298,999,998.00 6
2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8,424,242 138,999,993.00 6
3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6,054,545 99,899,992.50 6
伙)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4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5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03,030 103,999,995.00 6
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1,516,107 190,015,765.50 6
8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45,454 74,999,991.00 6
9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36,363 59,999,989.50 6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54,545 56,999,992.50 6
11 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12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13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3,030,303 49,999,999.50 6
14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15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16 李伟 3,030,303 49,999,999.50 6
17 张和生 3,030,303 49,999,999.50 6
合计 89,328,225 1,473,915,712.50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形成后,公司增加新股 89,328,225 股。同时,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限售股形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形成前 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限售股形成前 限售股形成后
股份类别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96,686 0.04% 89,924,911 5.7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70,662,677 99.96% 1,470,662,677 94.24%
三、股份总数 1,471,259,363 100.00% 1,560,587,588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上市条件。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广东先进制造产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合肥恒创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富荣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招商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伟、张和生等发行对象均承诺:
本公司/本人同意自深科技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深科技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本人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本公司/本人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本人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本公司/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年 11 月 22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9,328,225股,占总股本的 5.72%。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7家。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 (股)
1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121,212 18,121,212
2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8,424,242 8,424,242
3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6,054,545 6,054,545
限合伙)
4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3,030,303 3,030,303
5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030,303 3,030,303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03,030 6,303,030
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1,516,107 11,516,107
8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45,454 4,545,454
9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36,363 3,636,363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54,545 3,454,545
11 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3,030,303 3,030,303
12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30,303 3,030,303
13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3,030,303 3,030,303
14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30,303 3,030,303
15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30,303 3,0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