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2148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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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说明...... 第 3-12 页
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214825 号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电子财务公司”) 管理层截至 2021 年 9月 30日止与财务报表相
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的认定。
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风险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性,保证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财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中国电子财务公司截至 2021年 9 月 30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情况的认定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中国电子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风险管理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风险管理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风险管理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推测未来风险管理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本报告是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中国电子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进行的风险评估,仅供中国电子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报监管机构审核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送: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孟庆祥
中 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红娜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财务公司”或“财务公司”)
的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 1988 年 3 月 15 日经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同年 4 月 21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电子工业部的直属企业,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稽核。
2000 年 11 月 6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改组为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并更名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起开始正式运营,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证号为 L0014H211000001。2009 年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金 10.50 亿元(含美元 1,500 万元),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35 亿元,占总股本的 50.932%,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最终控制方;集团内另有5 家成员单位共计参股人民币 5.15 亿元。
2012 年 7 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进行增资扩股,增加的注册资本由原有股东优
先认缴,原有股东放弃认缴的部分由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认缴,本次增资共计增加注册资本 70,094.30 万元,由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 175,094.30 万元,上述出资业经审验,并且出具验资报告。
2017 年 12 月,经原北京银监局批准,公司股东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因被收
购事项将其持有的 13.7069 %股份转让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被收购事项将其持有的 5.7112%股份转让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商变更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1.3835%,出资额为 10.7479 亿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最终控制方;其他 5 家股东单位持有 38.6165 %,出资额为 6.7615 亿元。工商变更后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中国电子信息产 业集团有限公 司 1,074,789,000.00 61.3835
南京中电熊猫信 息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 440,000,000.00 25.1293
武汉中原电子集 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5.7112
中国电子进出口 有限公司 86,857,000.00 4.9606
中电智能卡有限 责任公司 37,560,000.00 2.1451
中国中电国际信 息服务有限公 司 11,737,000.00 0.6703
合 计 1,750,943,000.00 100.00
法定代表人:郑波。
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已按照《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股东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经营班子
综 合 管 金 金 金 结 信 风 财 审 党
理 部 融 融 融 算 息 险 务 计 群
( 董 事 市 市 交 业 技 法 部 部 工
会 办 公 场 场 易 务 术 律 作
室、人力 一 二 部 部 部 部 部
资源部) 部 部
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 风险评估 体系和项 目责任管 理制度, 根据各项 业务的不 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运营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同业授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同业存款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作流程》、《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
每日营业终了,结算部将业务数据向财务部传递交账。财务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
(4)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严格按照《同业拆借管理办法》,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拆入资金仅为资金头寸的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