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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八年配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1998-11-09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八年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科技
    股票代码:0021
    公司名称: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彩电工业区
    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配售比例:10∶3
    配售总额:36,466,409股
    配股价格:18元/股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绪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董事会于1998年3月2 号召开会议通过了配股预案, 提交第六次(1997年度)股东大会和199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字[1998]63 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 1998]135号文复审批准, 现向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配售股票。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配股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947
  2.发行人: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彩电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王之
  电话:(0755)3216063转3187、3183
  传真:(0755)3252997
  联系人:陈燕明
  3.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755)2284149
  传真:(0755)2284144
  联系人:孙毅、王苏望、姚洪文
  4.分销商: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公司
  珠海中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金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5.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859
  6.律师事务所:信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东风大厦21层
  电话:(0755)3243139
  传真:(0755)3243108
  经办律师:陈利民、徐育康
  7.会计师事务所: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深南中路爱华大厦16层
  电话:(0755)3210036、3210034
  传真:(0755)3350329
  经办会计师:朱子武  徐林文  刘加荣
    三、本次配股方案
  1、配售发行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配售价格:人民币18元/股。
  2、配股比例及配售总量:以1997年末总股本531 ,054,696为基数,每10股配售3 股, 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59,316,408股。
  法人股东可获配122,850,000股,法人股股东承诺全额放弃;社会公众股股东可获配32,543,062股, 前次法人股转配股股东可获配3,923,347股,故此次配股配售股份总数为36,466,409股。
  3、配售对象:截止1998年11月23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 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深科技全体股东。
  4、承销方式:社会公众股的可配股份32,543,062股由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前次法人股转配股可配股份3,923,347股,其中196,167股由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3,727,180股由承销团采取余额代销方式承销。
  5、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5.89-6.5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500 万元后,实际可募集5.74-6.41亿元。
  6、股权登记日:1998年11月23日
  除权登记日:1998年11月24日
  7、法人股股东认购配股情况:国有法人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愿放弃315,510,000股法人股的配股权;发起法人股股东香港博旭有限公司、 香港秉宏公司承诺自愿放弃93,990,000股法人股的配股权。
  8、本次配股如能募足,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配股前 配股前比例 本次配股增加 本次配股后 配股后比例
                    %                                  %
一、尚未流通股
1.国有法人股     
       315510000    59.41          0      315510000    55.59
2.发起法人股 
        93990000    17.70          0       93990000    16.56
3.法人股转配股    
        13077822     2.46        3923347   17001169     3.00
合计   422577822    79.57        3923347  426501169    75.15
二、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108476874    20.43       32543062  141019936    24.85
其中:高管股   
          701176     0.13         210353     911529     0.16
三、总股本 
       531054696     100        36466409  567521105     100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办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8年11月26日至1998年12月9日(期内券商营业日期)。
  2、配股缴款认购地点:股票托管证券商处。
  3、社会公众配股认购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和前次法人股转配股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直接认购。
  (1)社会公众认购配股时,填写“科技A1配”,配股交易代码为“8021”, 前次法人股转配股认购配股时,填写“科技A2配”,配股交易代码“3021”。
  (2)配股价为18元/股。
  (3)投资者可以多次报盘,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
  (4)不足一股的零碎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4、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在本公司办理配股手续。
  5、1998年12月9 日后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应配股份和法人股转配股部份认购不足196,167 股的应配股份,由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包销。
  6、若投资者在1998年11月24日至1998年12月9 日办理了“深科技”的转托管, 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认购配股。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本次配售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时间,将在本次配股实施完毕、本公司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并与深交所协商后另行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国务院做出新的规定前, 国家拥有的股份和法人持有的未流通股份及其配股权和红股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因此,前次(1996年) 法人股转配股部份此次配股股份暂不
上市流通。
    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约为5.89-6.56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约为5.74-6.41亿元, 拟用于硬盘磁阻磁头扩大生产规模投资项目,其中:
  1、用于购置扩大主产品磁阻磁头、调制解调器生产的设备共44,740万元。其中,磁阻磁头与MAXTOR合作扩大生产规模,需新建磁头生产线18条,磁头组件生产线6条,投资16,535万元;扩大WD公司所用GMR 磁头生产规模,新建磁头组件生产线9条,投资17,598万元; 扩大IBM小型服务器硬盘专用磁头生产规模,新建磁头装配生产线12条,投资10,607万元。
  2、用于厂房及净化间装修共10,406万元。 其中,磁阻磁头与MAXTOR合作扩大生产规模,装修100级净化间1,359平方米,投资3,267万元;扩大WD公司所用GMR磁头生产规模,装修100级净化间800平方米,投资1, 992万元;扩大IBM小型服务器硬盘专用磁头生产规模,装修100级净化间2,105平方米,投资5,147万元。
  3、用于流动资金投入9,943万元。其中,磁阻磁头与MAXTOR合作扩大生产规模,投入流动资金6,556万元;扩大WD公司所用GMR磁头生产规模,投入流动资金2,349万元;扩大IBM小型服务器硬盘专用磁头生产规模,投入流动资金1,038万元。
  该项目总投资为65,089万元,已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投资[1998]573号文批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共计55,146万元,全部由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入,流动资金不足部分,拟通过银行贷款等其他途径解决。
    七、风险因素及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配售的股票时, 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资料外,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主要风险因素
  1、行业风险
  本公司属高科技行业, 始终以磁头作为主导产品,企业的发展依赖于计算机行业, 而世界计算机行业空前的竞争会给磁头行业带来连带的经营风险。
  2、市场风险
  本公司磁头产品主要销往国外, 受国际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大,如世界经济发展迟缓或出现动荡, 将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
  3、汇率风险
  本公司产品100%外销,销售收入全部为美元、港币等外汇, 国际汇率的变化对本公司的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4、股市风险
  我国的股票市场尚处于逐步成熟时期, 股票价格变动受企业经营管理、投资者心理预期、股市供求、 市场炒作及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股市行情出现大幅度波动的可能性较大,投资股票具有一定的风险。
  5、技术风险
  公司此次投资项目采用的技术虽已掌握,但新技术、新工艺尚需在生产上不断的消化、吸收和完善, 员工的素质能否适应新技术、新工艺的要求, 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6、配股认购不足的风险
  本次配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量约为5.74-6.41亿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项目的固定设备投资。 出于承销团对前次法人股转配股的本次配股采取部分包销方式,故存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足风险。
  (二)主要风险对策
  针对以上风险和影响,本公司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将风险和影响因素降低到最小程度。
  1、行业风险的对策
  为了抵御行业风险,本公司将继续紧跟主产品的技术发展趋势,保持国际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并逐渐丰富产品结构,开发新产品及其新的应用领域,形成体系化的产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