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一年五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董事签名:
周 剑 郑国荣 李 刚
刘燕武 董大伟 邱大梁
白俊江 宋春雷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4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89,328,225 股
2、发行价格:16.5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473,915,712.5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1,461,652,810.36 元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1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121,212 298,999,998.00 6
2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8,424,242 138,999,993.00 6
3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54,545 99,899,992.50 6
4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5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03,030 103,999,995.00 6
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1,516,107 190,015,765.50 6
8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45,454 74,999,991.00 6
9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36,363 59,999,989.50 6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54,545 56,999,992.50 6
11 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12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13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Association 3,030,303 49,999,999.50 6
14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15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16 李伟 3,030,303 49,999,999.50 6
17 张和生 3,030,303 49,999,999.50 6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合计 89,328,225 1,473,915,712.50 -
三、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89,328,225股将于2021年5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
件。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1
三、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2
四、股权结构情况...... 2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7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20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8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2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3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3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31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4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4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6
第四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43
一、保荐机构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43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43
三、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44
四、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44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50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深科技 指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 指 发行人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89,328,225
发行、本次发行 股 A 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告书、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 指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千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Kaifa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1,471,259,363 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上市地点:深交所
股票简称:深科技
股票代码:000021
法定代表人:周剑
董事会秘书:李丽杰
联系电话:86-755-83200095
互联网网址:www.kaifa.cn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其 外部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仪器仪表及其零部件、元器件、接插件和原材料, 生产、经营家用商品电脑及电子玩具(以上生产项目均不含限制项目);金融计 算机软件模型的制作和设计、精密模具 CAD/CAM 技术、节能型自动化机电产 品和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激光仪器、光电产品及金卡系统、 光通讯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和安装工程。商用机器(含税控设备、税 控系统)、机顶盒、表计类产品(水表、气表等)、网络多媒体产品的开发、设 计、生产、销售及服务;金融终端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服 务、售后服务及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房屋、设备及固定资 产租赁;LED 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城市 亮化、照明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
和销售。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
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发行人取得了国资监管有权部门的批复。
2020 年 11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2021 年 1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 年 3 月 8 日,本次发行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1 号)核准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