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38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刘世超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职。在此,公司对刘世超先生在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尽职尽责的工作与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具体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补选史晓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期满。
补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人:王苏生先生、陈治民先生、史晓梅女士。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王苏生先生担任。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史晓梅简历
史晓梅,女,1970 年 9 月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师
范)专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圳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副部长;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业务助理经理、合并报表主管会计;深圳市深茂(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江苏省扬州市财政局财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在财务管理及财务审计等方面有相当之工作经验。
史晓梅女士系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任职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由此,史晓梅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史晓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