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深物业 B编号:2021-17 号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公司于 2021 年 3 月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2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额度范围内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购买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额度范围内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本公司购买理财投资包括投资于低风险、高流动性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
(四)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按国资监管有关规定具体操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原则上不涉及关联交易,若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事宜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二、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高流动性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购买资金安全可控,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三、风险管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理财管理、现金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决策,定期实施检查和监控,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二)公司审计部将加强对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购买、管理、报告等全过程的审计与监督,定期进行全面检查。
(三)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理财管理、现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决策,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额度范围内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 22 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 23 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